全站数据
9 6 1 5 2 8 3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种类解析

admin |            
问题更新日期:

问题描述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种类解析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在民法典里,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叫做抗辩权,这种权利可以根据不同的合同履行情况分为几种。那么,究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哪些种类的抗辩权呢?今天,123律师网(12364.com)为您整理归纳了以下资料,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方互负债务且存在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如果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也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请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在中国的民法典中,先履行抗辩权是首次明确规定的,它主要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 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 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先为给付,这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包括:

1. 双方互负的债务均需要届清偿期;

2. 对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3. 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的。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先给付义务人面临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如果后给付义务人在接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未在合理的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双方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形成对价关系;

2. 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设立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的一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就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关于具体的行使条件,我们也为您进行了整理。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的问题较为复杂,欢迎咨询我们123律师网(12364.com)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猜你喜欢内容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