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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廊坊婚姻家事律师涉外夫妻财产如何选择适用法律

2020-09-26 16:27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产生涉外纠纷的,一般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选择怎样的法律是非常重要的,选择适用法律,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判决结果,那么涉外夫妻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产生涉外纠纷的,一般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选择怎样的法律是非常重要的,选择适用法律,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判决结果,那么涉外夫妻财产如何选择适用法律?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什么?
 
咨询廊坊婚姻家事律师涉外夫妻财产如何选择适用法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三条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咨询廊坊婚姻家事律师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廊坊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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