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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派遣合同与正式合同的区别)

2024-03-01 23:44 来源:admin
核心提示:在现实生活中,存在非常多的劳务派遣行为。针对劳务派遣,往往需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来保障双方权益。那么劳务派遣合同与正式合同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非常多的劳务派遣行为。针对劳务派遣,往往需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来保障双方权益。那么劳务派遣合同与正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呢?以下是123律师网为您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派遣合同与正式合同的区别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然后将劳动者派遣到需要用工的企业上班。企业需要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正式工指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区别如下:

1. 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

2. 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与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合同的保障

劳务派遣合同当然有保障,劳务派遣也是一种用工的方式,只是没有正式员工的稳定性,但是权益都是可以保障的。只要劳动者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权益就会得到保障。《劳动合同法》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

一般事业单位在没有编制但需要用人时,会使用派遣人员。派遣人员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是用人单位的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的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一样。

如果用工单位不续签合同,派遣人员返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需要补偿。职工在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

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但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被派遣劳动者因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不适用此规定。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工作单位并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以上就是123律师网为您介绍的关于劳务派遣合同与正式合同区别的相关内容。正式员工与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进行处理,123律师网提供专业律师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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