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律师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热点 合同范本
律师咨询 武汉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 刑事律师咨询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房产纠纷律师介绍买房是先签预售合同再签正式合同吗

2020-09-28 16:24 来源:zlw004
核心提示:  开发商建房商品房达到一定条件的,可以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要取得预售许可证,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买房是不是先签预售合同再签正式合同?下

   开发商建房商品房达到一定条件的,可以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要取得预售许可证,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买房是不是先签预售合同再签正式合同?下面由房产纠纷律师平台网小编进行的解答,大家可以认真阅读以下房产纠纷专业律师网小编悉心为您准备的以下相关阅读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产纠纷律师介绍买房是先签预售合同再签正式合同吗
  开发商预售房屋的,要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预售商品房要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签订预售合同后,不需要签订正式买卖合同。
  房产纠纷律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产纠纷律师介绍商品房预售条件有哪些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6)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发商预售房屋的,要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预售商品房要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签订预售合同后,不需要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房产纠纷律师平台网进行咨询,欢迎来专业房产纠纷律师网网站咨询了解,找专业的房产纠纷律师为你详细讲解清楚。

版权及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123642023@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