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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2023年10月08日 20:43:4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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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裁员通知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以及公司对调岗降职提前多久通知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你好!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通知员工的方式和时间也不一样。
1.公司经济性裁员,公司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并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2.员工严重违纪解雇,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经济性补偿。
3.因为员工身体或者能力不行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4.试用期辞退员工,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5.无故辞退员工,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属于违法行为,所以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通知员工的方式和时间也不一样。
公司经济性裁员,公司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纪解雇,不需要提前通知,不需要经济性补偿;因为员工身体或者能力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试用期辞退员工不需要提前通知,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无故辞退员工,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属于违法,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这个问题要从几个方面来说,不是说企业可以随意裁员的。
一、裁员,是企业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属于单方违约,所以需要支付劳动补偿的。根据员工的入职时间来确定赔付几个月工资。劳动法有明确规定,这里就不说了。
二、有的企业以末位淘汰来裁员,美名其曰末位淘汰,这里明确的告诉大家,这是违法的,是和劳动法有冲突的,有的企业直接写进了员工手册里,哪怕你签了字也没事,因为这是和劳动法相抵触的,是无效的。
三、企业如确实因为经营困难导致的裁员,也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如果补偿到位可以随时通知员工。不过企业都经济性裁员了,想必也不会太大方。
四、如果企业以调岗、降薪等手段逼员工走人,这也是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有权拒签。有权去劳动仲裁去仲裁公司。
不可以,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视原因而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要看因为什么原因,依据那条法律规定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自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协商的协议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二、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解除合同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因合同履行中情况变化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履行中,可能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也可能因为用人单位经营问题,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问题,导致劳动合同难以继续履行,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为情况变化解除合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情况变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没有固定的月份。因为公司决定辞退员工通常是根据各种因素来考虑的。例如公司业绩、预算以及员工绩效等等。在企业发展不顺的情况下,公司可能会采取裁员来降低成本。如果有员工表现不佳,缺乏工作成果,那么公司也可能会考虑辞退他们。因此,辞退员工的时间会因公司而异,不会固定在某个月份。不同行业在不同时间可能会有不同的裁员时间。例如,零售业在年底促销季过后可能会裁员,而金融业广泛执行裁员和重组时可能会与季度报告和财务季度有关。
要书面通知。公司要裁员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员必须符合以下程序:
(1)人数要求:裁减人员需达到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才可启动裁员程序,少于该人数的,应当只能够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2)提前说明: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注意既可以向工会说明情况,也可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选择;(3)报告程序:裁减人员方案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注意法律并没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才可裁员,只要履行报告程序就行了。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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