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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2023年10月09日 00:26:3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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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新婚姻法规定的彩礼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民法典婚姻彩礼,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新婚姻法规定的彩礼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婚姻彩礼退还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外,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结婚给付彩礼一直都是我国历来传统习俗,虽然各地对具体给付数额、时间等有所区别,但都无疑有此一步骤。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将彩礼与赠与相混淆,认为彩礼其实就是一般增与。但其实这是两个不同概念。如果彩礼和一般赠与一样,在支付了以后岂不是就因已经交付不能返还?如果婚前买了一套房子登记两人名字,送了一半的房屋份额给对方的,又能否认定为是彩礼?还是说属于赠与?另外,在生活中,还有一种不同于结婚彩礼,但又和婚姻有关联的赠与(婚姻财产),我在这里也一并解释,这或者更有利于大家理解前述区别。
以下为彩礼、婚约财产、一般赠与的区别
一、概念区别:
彩礼:
指男女结婚时,男方依据民间习俗向女方支付的礼金、聘礼,彩礼的数额多半都是依据民间习俗为某一特定数额,或是带有一定寓意。婚约财产:
是男女双方基于婚约关系即订婚,使得一方从另一方处多获得的财产,带有一定的赠与性质,同时又负有以结婚为目的。一般赠与:
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二、举例如下:
彩礼:
小丽和小明准备结婚,在订婚当日,小明按当地习俗支付小丽彩礼333333元。婚约财产:
小丽和小明准备结婚,在还没登记结婚的时候,为了婚房准备,小明全额买了一套房,房子登记在小丽和小明名下,各占50%。一般赠与:
小丽和小明是好朋友,小明买了一辆车送给小丽。三、法律规定不同
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约财产: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及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般赠与: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四、处理方式
彩礼:
条件:1、未办理结婚登记;2、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后离婚的。
3、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后离婚的。
具体返还数额根据登记时间、共同生活实际等酌情予以返还。
婚约财产:
因该赠与系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未能结婚的可以要求全额返还,即便已经办理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一般赠与:
因车辆是动产,小明把车辆交付给小丽且登记在小丽名下的,则该赠与不能撤销。但如果小明是赠与小丽房产,且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则可以撤销。五、处理方式的不同
彩礼:
法定情形下酌情返还。婚约财产:
即便已经交付,或房屋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仍可以要求返还。一般赠与:
已经交付,或房屋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不能要求返还,未办理所有权手续,或未交付的,可以要求返还。1、2021年国家将要实行的政策内容: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很多人就抓住了关于“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点为由,谣传关于2021年禁止彩礼,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国家只是禁止天价彩礼。
3、而彩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嫁习俗,女儿愿意嫁人,男方随风俗给彩礼,只要双方商量一致,达成共识,那么这不叫借婚姻索取财物,而是人情世故。
4、因此,2021年不是没有彩礼,彩礼是两家商量一致的结果,你情我愿的事情并不违法,但这里要排除索要天价彩礼的家庭,彩礼要适度。
二、民法典对婚姻彩礼的规定
最新的民法典并未对彩礼有新规定,因此依然使用旧婚姻法。
1、婚姻彩礼条例
(1)禁止包办婚姻。
(2)禁止干涉婚姻。
(3)禁止用婚姻来谋取钱财,指的是禁止天价彩礼。
2、返还彩礼规定
(1)两人未办理结婚证。
(2)离婚,办理结婚证后未在一起共同生活。
(3)离婚,婚前因为付彩礼导致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属于新郎,而嫁妆属于新娘。但现实中很多情况比较复杂,有时候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彩礼,一般是指男方在与女方订婚的时候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这种聘金或者聘礼就被称为彩礼。
一般来说,订婚后男方会给予女方彩礼钱,这也是传统的婚俗。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领结婚证之前产生的,还没有共同生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男方或男方家庭的。如果两人退婚,彩礼需要返还。
二.嫁妆,一般是女儿出嫁的时候,母亲为女儿准备的一些财物,在古代就包括了一些金银、房契、以及地契,而在现代一般都是房、车这一类型,也会有一些父母会从自己的私人存款中拿一部分出来当做女儿的嫁妆。
嫁妆是女方家庭对子女日后婚后生活的资助,是结婚之前的财产。也就是说它不是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属于新娘或新娘家庭的。在离婚案件判决中,嫁妆通常归女方所有,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返还彩礼问题: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四.嫁妆同彩礼一样,在司法实践中视为女方的赠与。对于陪送嫁妆,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二人是否进行婚姻登记和约定来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五.总的来说:
1、如果是二人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一般视为女方家人对女人个人的赠与,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是二人在婚姻登记后的嫁妆,女方父母未明确是对女方一人的赠与,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对于婚姻登记后的嫁妆,男女双方也可以做出约定,可约定归一方所有还是双方共有,还可以约定双方的比例。
特别提示一下不动产的陪嫁,《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男女双方结婚,陪嫁和彩礼都越来越重,作为一种婚姻陋习,法律虽然没有命令禁止昂贵彩礼和嫁妆,但是也是不提倡的,一旦未结成婚或离婚,特别容易产生争议。事实上法律就彩礼和嫁妆的法律地位、诉讼主体、范围等都尚未明确,当事人应当慎重而理性缔结、维系和解除婚姻关系,建议夫妻双方可以对嫁妆和彩礼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最好可以列一个清单,签订婚前协议,这不是伤害双方感情的行为,这反而能体现双方对彼此地慎重对待和尊重。
封建社会都是达官贵族的嗜好,有钱了就能买三妻四妾。甚至买卖奴婢丫鬟保姆奶妈,穷人的命运都非常卑贱。根本就没有普通老百姓的幸福生活盼头,穷人们祖祖辈辈都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如今的社会又体现了金钱至上,普通老百姓也在玩封建社会那一套。这也是历来有钱人的生活状态,不是新社会要求的人生观。如今的社会贫富差距分化,社会上又体现了两种立场的极端。女人都梦想嫁给豪门,包办买卖婚姻索取钱财却成了理所当然。这是当今社会的悲剧体现,如今的社会为了金钱可以做二奶小三。有些可能是生活状态所迫,很多还是追求豪华的生活状态。社会贫富已经完全失去平衡,利用婚姻索取彩礼买卖婚姻就是想改变贫困命运。
新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上限。但是建议您的彩礼上限不要超过50万。否则会给双方家庭带来很重的经济负担,导致您的婚姻失败。为了您的幸福,请降低彩礼数量。
我国法律对于彩礼金额没有明确规定数额。
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给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彩礼依附于婚约,婚约解除,彩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对于婚约解除后《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10条对此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订立婚约的目的是结婚,结婚从形式上看是以是当事人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依据的,从本质上看是以当事人是否共同生活为依据的。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新婚姻法规定的彩礼和民法典婚姻彩礼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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