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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2023年10月12日 16:51:2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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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依据,以及怎样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规定,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时候,一般是可以收集工作服、考勤记录、公司发放的工资或者缴纳的社保、证人证言、员工名册、录音等证据来证明的。如果公司在录音中承认了给劳动者购买了意外险,则是可以作为一个证据,建议还可以再收集一下其余的证据,这样法院认定劳动关系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1、《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全面履行”应当首要含义:
2、是亲自履行,即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性质,针对特定主体,要求劳动者本人在用人单位出勤上班。
3、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找亲属替班顶岗,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4、要根据实际情形来判断,一般理解这种顶岗上班行为违反了亲自履行原则,视为无效;但并非所有替班顶岗行为一律认定为无效,如果用人单位事后追认该顶岗行为(默认),则不应当认定为无效。如果用人单位对此如有异议,及时发现并制止,则不认为亲属与单位双方构成劳动关系。
如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当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确定双方是否有事实劳动关系。如不发工资,不给工伤补偿由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处理,劳动仲裁与监察大队都是劳动局下属单位,但职能不同。
好了,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依据和怎样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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