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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8 17:25:31 阅读量: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单位犯罪庭审程序要怎么进行的这个问题,吴某凡涉嫌强奸罪被批捕,刑事诉讼程序如何进行?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检察院会决定起诉或决定不起诉。决定起诉的程序如下:1、讯问;2、审查证据材料;3、补充侦查;4、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检察院
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这与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显著不同。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关必须一体化,必须具有很强的集中统一性。,以便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案。
同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一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事实真相,忠于法律,忠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程序性问题是关于审判程序的问题,实体性问题是关于对实体权利的判决问题。拿刑事诉讼来说,程序性问题,如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合议庭组成,审理是否公开进行等;实体性问题,如认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处什么刑罚。看看《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能一目了然。《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五节判决和裁定第一百三十八条【判决书内容】判决书应当写明:(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范围】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谢谢信任邀请。
拘留所、看守所、监狱,都是限制人身自由、羁押特定人员的场所,但又不尽相同。根据我在公安、法院工作的经验,表面上看,三者虽然都是羁押场所,但实际上性质、差别很大。
1、关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违犯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条例的人。例如,恒大球员于汉超因改车牌被拘留15天。很显然,余汉超途改车牌属严重违法,应当受到惩罚,但余並不构成犯罪。
除公安机关依法行使拘留权外,人民法院也可决定,对妨碍司法的人行使拘留权。
当年我在法院时,就曾对一位拒不到庭,履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经院长批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看守所羁押的对象则是依法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一年左右的已决犯。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破案后,在继续深挖犯罪,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的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会羁押在当地看守所。一旦法院审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就会移送至他应该劳改的地方一监狱。
2、性质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强制性措施。公安机关依法批准执行,无需检察院、法院监督批准。
拘留不管是7天、10天或15天,都只是行政强制措施,不会记入档案,影响将来的升学就业。
3、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
看守所则依据的是《看守法条例》和《刑事诉讼法》。
4、执法监督不同拘留所是行政处罚的羁押场所,由公安机关独立管理执行。
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即在押未决犯,以及残刑一年左右的已决犯。因此,看守所只是为保障刑事案件的顺利审理,保障刑诉法的顺利实施而设立的临时羁押场所。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检察院在看守所设有监察室。当年我在法院工作时,常参加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联合执法检查,特别是女性犯罪嫌疑人。
5、监狱监狱一般由省级司法部门管理。是犯罪分子最后的去处,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劳动改造的地方。除极少数死刑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执行死刑外,其他已决犯,都会根据犯罪性质、刑期长短,送至不同的监狱进行劳动改造。通过艰苦的劳动,认罪服法,重新做人。
图片来自网络
很荣幸能够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开庭可能是不现实的了,尤其是一些刑事案件,需要提审犯罪嫌疑人,更不大现实,因为现在的看守所都是闭环管理的,即使是看押民警,也是需要先集中隔离,隔离一定时间之后才能够闭环的进入工作区域,才能够解除到关押在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可想而知,在看守所将一个犯罪嫌疑人提出来,到法院进行开庭审判基本上是不大现实的了。
不过现在的网络还是非常发达的,而且法院与看守所之间是有一些专线的,可以网上进行云开庭,法官就在法院的审判庭内坐着,然后律师在自己的工作单位坐着,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的专门的房屋里坐着,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在他们的单位进行开庭,就这样通过几方共同的连线,就这样进行开庭。一些民事案件也是,当事人用手机也是能够进行连接的,然后不耽误正常的开庭。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自己的一些看法,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关注我,我们一起交流学习,谢谢!
因有这方面多年工作的经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给予一名公务员开除处分,最基本的先决条件:本人有经过监察机关调查属实的非常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经过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属实的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至于经过几个法定程序,其实都是次要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呢?
第一、看一下《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权力和义务、公务员处分的原则规定。2006年1月1月起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国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最基本法,内容非常全面。另外,还有大量的配套法规,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等。毫无疑问:涉及到公务员的所有事项,必须严格地遵守《公务员法》以及配套法规的规定。
一方面,在公务员合法权益保障上,该法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十条就非常明确地规定:“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公务员,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同时,该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这八项都是公务员的权利。其中,第二项非常关键,概括而言:没有按照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情形和原因,也没按法律规定的程序,禁止对公务员给予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另外,公务员还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申请辞职权等法定权利。即:公务员在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时,禁止任何人和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
这些法律规定,为公务员依法正常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公务员的法定权利,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是法律为公务员特意量身定制的“金钟罩”和“护身符”。
另一方面,如果公务员确实有违法违纪问题,就必须按照《公务员法》第九章监督与惩戒部分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理。非常明确的是:如果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必须依法移送监察机关进行管辖并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公务员的处分中就有开除处分。尤其是应该强调的是,给予公务员处分时,必须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二十四字方针办事。
第二、对公务员来说,开除是最为严厉的处分开除处分的法律后果是:本人彻底地失去了公务员身份,并立即终止本人与单位的人事关系,彻底失业。从造成给予开除处分的原因上讲,有两个方面:1、本人有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涉嫌职务犯罪行为,由监察机关按照《监察法》规定的法律程序调查属实;2、本人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涉嫌构成除职务犯罪以外的犯罪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不论是哪一种情况,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认定的违法违纪事实、或违法犯罪事实才是真正的核心问题。
第三、关于开除公务员的必须经过的法定程序按照国家监委2019年印发的《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规定,给予公务员开除处分,必须依次序经过日常监督、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移送起诉五大法定程序,都是必经程序。一般来说:
1、日常监督是一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违法违纪线索的依法收集和处置过程。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等处置。这些处置措施都要经过审批。
2、初步核实是一个核实违纪或者违法事实是否存在的过程。一般会与本人直接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相关证据。对违纪嫌疑人采取初步核实措施,也必须经过审批,由监委的信访部门办理,初核完毕,要写出初步核实报告,关键是违纪或违法是否真实存在。
3、立案调查是对初步核实结束以后,确实有违法违纪事实的人,经过研究之后决定予以立案,开始正式调查的过程。这一过程《监察法》规定的所有监察措施都可以采用,包括令人闻风丧胆的留置。目的只有一个:实事求是地彻底查清问题,得出调查结论——调查报告。这是一个关键程序,由监委的案件调查室完成。立案调查阶段与违法违纪者本人接触,询问、谈话、核实的机会肯定很多。
4、移交审理是立案调查结束之后做出结论的过程。就审理而言,有两个方面:1)案件是否彻底调查清楚,即:所有线索是否得出结论,调查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其实是一个内部审查程序,如果有疑问,既可以退回要求重新调查补证,如问题相对简单,也可以由审理部门直接补充调查。当然这些过程都要经过领导严格的审批,任何人无权自行其事。2)怎样依法依纪做出处理。在所有问题查清之后,就进入了处理阶段。审理实际上相当于公、检、法机关中的人民法院,专司怎样处理违法违纪问题。A、如果仅为违法行为,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提出政务处分意见,并按照审批权限提交监委、或者本级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做出处分决定。此后,下达处分决定,并监督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如果本人为党员,也可以一并提出党纪处分意见,报本级纪委、本级党委常会研究,做出党纪处分决定。在审理阶段,有一个十分关键的程序,即写出的错误事实材料必须与违纪者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申辩并签署意见。B、如果违法问题十分严重,涉嫌构成职务犯罪的,则直接与审理报告一起,形成起诉意见书。按规定进行研究、审批。所以,审理是一个十分关键的法定程序。必须指出的是:给予公务员开除处分,有两种可能,分别为:a、如果仅仅是违法违纪行为,给予开除处分之后,案件结案,不再往下延续。b、如果是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涉嫌构成职务犯罪,给予开除处分之后,肯定会依法移送起诉,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这两种情况是有本质区别的,完全不同的。
5、移交起诉是以监委的名义,以起诉意见书为核心,将所有案件材料全部称送给本级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审查并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这个过程由本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应该特别强调的是:调查处理公务员的违法违纪问题,上述程序是依次渐进的,只要违法违纪行为不太严重,每一个程序都可以结案;越往下延伸,肯定问题越来越严重。一切都以经过严格调查核实之后的错误事实材料为根本依据。
第四、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公务员单位开除一名职工有几道程序?综上所述,给予公务员开除处分,一般来说,是由本级监委机关负责初查、调查、处理的,本人所在机关一般没有法定权限直接予以处理。对于违法违纪公务员来说,在案件线索处置、初步核实、正式调查和审理这四个阶段,相关的工作人员都会与本人直接见面,听取本人的解释和说明,签署对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意见,是依法、公开进行的。所以,结论很简单:给予公务员开除处分,至少必须经过日常监督收集案件线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四个法定程序。如果违法违纪的性质和情节严重,已涉嫌职务犯罪,则肯定会被依法提出起诉意见,移交给本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本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追究其刑事责任。
你说的公安机关抓人是比较土的说法,应该正确的说法是逮捕和拘留,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拘留,如果认为需要逮捕的,应该在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方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有详细规定。
公安机关的派出所也可以对破坏社会治安.打架斗殴.流氓团伙等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首先,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现在案件已经递交检察院审查批准程序,目前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了。
其次,就是公安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二个月之内移送起诉。
最后,检察院审查后提起公诉,案件到达法院依法审理,然后作出判决,并送监狱执行。基本程序就是这样了!
好了,关于单位犯罪庭审程序要怎么进行的和吴某凡涉嫌强奸罪被批捕,刑事诉讼程序如何进行?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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