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步入职场的时候,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的,那么劳动合同到期离职需要离职证明么?劳动合同到期离职手续需要办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123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离职需要离职证明么只要从单位离职,包括合同到期不续签,都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到期离职手续需要办哪些劳动合同到期离职手续需要办理如下:(一)劳动者办理交接工作;(二)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三)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与用人单位约定发放时间;(四)要求人事出具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五)按规定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三、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吗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一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如下种情形:(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八)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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